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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艺术专业学位教指委下发《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20年修订版)》(艺教指委【2020】1号)文件通知,要求各个培养单位对《培养方案实施细则》等进行修订。
2020年4月7日上午,艺术学院在11208#会议室,组织召开了《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2020年修订版)》学习研讨会。艺术学院院长张新词、服装学院院长常丽霞、艺术学院副院长张思镜、艺术硕士培养方向牵头人、部分骨干导师等参加了研讨会。研讨会由艺术学院院长张新词主持。
张新词同志结合我校艺术硕士的教育现状、课程设置、办学条件等,同与会人员一起学习研讨了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20】1号文件,就培养方案修订、专业能力展示、学位论文写作、课程设置等有关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分析,结合艺术硕士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进行了工作安排。明确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教指委的要求,规范做好《培养方案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
在艺术硕士人才培养上,坚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专业技能教育与多类型的基地建设,强化研究生教育师资团队和学科平台建设,加强资源配置,深化教学改革,力争在标志性专业成果方面有重大突破,切实做好艺术专业学位点建设的各项工作。
最后,通报了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学生报考的基本情况,并对培养方案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进行了安排,并要求大家,密切配合,协调高效,高质量完成方案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