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学校近期工作部署及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需要,现就近期我校教学科研实验室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范围内各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
二、检查内容
1.实验室日常运行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实验室工作记录(日志)、仪器设备借用记录;实验室使用记录本、仪器设备检修维护记录本;实验室开放记录本;化学药品采购及领用等事项的记录情况。
2.实验室卫生情况。检查实验室环境卫生情况,保证桌面、仪器无灰尘,仪器设备无油腻。实验台、仪器设备、桌、椅、架、柜摆放整齐,无灰尘;地面无灰尘,无纸屑等。实验室不许存放与实验无关的杂物等。
3.实验室废弃物处置情况。检查是否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化学废弃物的分类、收集、处理工作。杜绝将具有剧毒性、放射性、感染性等危害的废弃物当作普通化学废弃物送储。
三、检查方式
1.自查整改
全校各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及学校审核评估工作的要求,召开动员会,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学校相关文件及规定,对实验室的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整理清扫,积极开展自查,认真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为教师及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
2.学校组织检查
学校成立实验室综合整治与专家集中考察工作组,负责全校范围内教学科研实验室的环境卫生、设备维护与摆放、日常运行管理等检查监督工作。
四、时间安排
自查整改:11月05日—11月08日
学校检查:11月12日—11月14日
五、具体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科研实验室综合整治工作,切实负起责任,确保本单位实验室卫生达到审核评估的有关要求。
实验室综合整治与专家集中考察工作组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