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发挥资产效益,根据国家和河南省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目标
(一)摸清家底。通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掌握学校各类固定资产现状,详细了解其配置、使用和管理真实状态。
(二)统一账物。认真核查并妥善处理学校实际存在的固定资产变动和损失等问题,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切实把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落到实处。
(三)优化配置。根据需要合理调配学校各类固定资产,提高使用效益。
二、固定资产清查对象、范围及基准日
(一)固定资产清查对象:所有使用学校固定资产的单位。
(二)固定资产清查范围:所有使用学校各类资金(包括行政经费、科研经费、重点学科经费、自筹资金等)购买的固定资产和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一般包括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办公家具、图书、文物及陈列品等。
(三)固定资产清查基准日:本次清查的基准日为2013年12月31日。
三、固定资产清查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2014年5月15日-6月15日)
各单位在资产处网站下载固定资产明细账,自行组织清查。全面清查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做到逐一清点,逐一核实,并将自查结果按要求如实填写下列登记表(可到资产处网站下载)。
1、有物无账的固定资产,填写“安博电子官方网站固定资产清查盘盈登记表”;
2、有账无物的固定资产,填写“安博电子官方网站固定资产清查盘亏登记表”;
3、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填写“安博电子官方网站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登记表”;
4、闲置不用的固定资产,填写“安博电子官方网站闲置固定资产登记表”。
(二)检查、整改阶段(2014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
学校组织清查小组,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将限期整改。
四、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确保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和清查工作负全责。
(二)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固定资产账目,要求本单位固定资产领用人(含离开本单位的资产领用人)配合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并敦促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原资产领用人办理相关手续,原资产领用人需对其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负责。
(三)各单位务于2014年6月20日前将本单位固定资产自查工作总结和相关登记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资产处。
附件:1、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总结(参考模板);
2、安博电子官方网站固定资产清查盘盈登记表;
3、安博电子官方网站固定资产清查盘亏登记表;
4、安博电子官方网站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登记表;
5、安博电子官方网站闲置固定资产登记表。
6、填表说明
资 产 处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