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财政厅、教育厅关于继续加快2014年度结余结转资金支付的紧急通知精神,2014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原则上应于2015年6月30日前支付70%以上,9月30日前支付完毕,逾期不能支付的,财政厅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予以收回,请各相关单位及个人高度重视,认真对照截止7月2日的资金支付情况表(见附件),千方百计加快支付进度,确保完成项目资金支付,避免给学校资金带来不必要的损失。附件中未列的校内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和学校事业发展预备费要求同上。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