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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2015年12月21日 08:38  (点击次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全国社科规划办《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转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

 

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

 

三、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

 

四、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4)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3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五、课题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六、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范围性条目和具体题目两类。范围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和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和立项;依据具体题目申报的选题,应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题目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课题)。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八、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限额指标另行下达。

 

九、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均可从我办网站下载)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十一、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63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7)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8)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十二、各院系要为项目申报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认真做好申报数据录入、打印报表和申请书汇总报送等各项工作。报送材料包括:

 

①《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清单》和《各学科分类申报数量汇总统计表》。

 

②审查合格的《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和《申请书》(201512月版)一式6份(包括1份原件和5份复印件),《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③《申请书》和《活页》的摆放顺序:单独一份《申请书》夹《活页》交由我办留存,其余5份《申请书》每份夹到最后一页盖章处,《活页》 5份一起夹在第一份《申请书》第一页和第二页之间。

 

④超过10份以上单位自行录入数据表,将数据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rwsk@163.com)。申报数据录入一律采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2010年版),不录入“参加者”、“推荐人”“课题设计论证”三项内容。

 

⑤提交电子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2003WORD文件格式,包括《活页》),每份《申请书》均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同一单位的《申请书》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单位名称命名;每份《活页》均以“申请人姓名+活页”命名,同一单位的《活页》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院系名称+活页”命名,而后统一发送至科技处邮箱,并确保电子数据和《申请书》一致。

 

十九、课题申报时间从20151222日至2016220日止

 

联系人:  李保丽     张涛

 

联系方式:3693602  3693600          

 

电子邮箱:kjcrwsk@163.com

 

 

 

科技处    

 

20151221

 

 

 

相关材料下载:

 

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

 

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2016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