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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015年07月07日 11:02  (点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详见附件)文件已下发,组织进行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同时进行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5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6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推荐。
   
三、成果登记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73日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并于将纸质《科技成果登记表》两份交至教务处,具体注意事项可见附件。
   
四、申报截止时间
    (
) 201571日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kjpj.cutech.edu.cn,点击进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5720,81前完成审核和公示。 

    ()申报项目书面材料(3套,其中1套原件)请于201581日前报送至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联系人:陆宁海

电  话:3040346

E-mail: hnkjxyk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