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科技管理工作总结评比活动的通知》(教科技[2017]757号)要求,现在校内开展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先进工作者推荐范围和名额
推荐范围:设有理、工、农三大门类及其相应学科和教学专业的高校科技管理部门、二级学院中的科研管理人员。
推荐名额:每个学院限推荐1人。
二、先进工作者推荐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宗旨意识牢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工作作风良好,无违法违纪等问题,在本单位有较高威信;
2.热爱科技事业和科技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高,爱岗敬业,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3.具有开拓创新精神,钻研管理业务,在科技管理、科技服务、科技统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工作中发挥了骨干作用;
4.连续从事科技管理工作3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从事该项工作。
三、具体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推荐条件,积极做好推荐工作,并按照《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申报表》(附件1)和《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申报名单》(附件2)要求,认真进行填写。经学校评审后,推荐名单将在校内公示。
(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材料应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如发现上报事迹材料失实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荐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请各有关单位于9月11日12点之前,将评选材料(一式1份,“主要事迹”1500字左右,可另附页)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科技处邮箱,同时提交Word版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雅凌,电话:3693600。
相关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hnkjxykjc@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工作者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