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校研究所绩效管理,学校决定对现有校级研究所(中心)进行考核,并申报新的研究所(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核范围:2010以来成立的研究所(中心)。
2.各研究所填写考核表,并对研究所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包括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作用。
3.各研究所(中心)归属的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听取汇报,对依托本单位的研究所(中心)进行考核,明确考核意见,对运行机制不健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促进作用不明显的研究所提出取消建议,对需要进行调整的研究所提出调整意见。
4.根据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可申报新的研究所(中心),申报单位应提出申请,并附可行性报告。
5.各学院请于2017年6月23日完成考核和申报,并将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科技处邮箱hnkjxykjc@163.com
6.联系人及电话
人文社科:李保丽 张涛 3693602 3693600
自然学科:陆宁海 何承云 304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