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了表彰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第五届“十佳”教师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担任全日制普通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主讲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师德高尚。教学态度认真,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关心和爱护学生,能认真履行教师的岗位职责,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崇高的敬业精神。
2.教学工作量饱满。来校工作5年及其以上。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承担一门及其以上课程的主讲任务,完成额定工作量。
3.教学方法得当,教学手段先进。讲课条理清晰,语言规范,逻辑性强,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重教学方法的改革,能够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
4.教学效果优秀。从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至今7个学期教学效果评价4次及其以上优秀,且不得有良好以下(不含良好)的评价结果。无教学事故,同等条件下,教学效果评价结果为优秀次数多的优先推荐。
5.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活动。近三年发表教研论文2篇及其以上(40岁以下青年教师发表1篇及其以上),或主编、副主编(40岁以下青年教师可以放宽到参编)教材1部及其以上,或通过省级教学成果鉴定1项及其以上,或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项及其以上,或省级“本科教学工程(或教学质量工程)”项目1项及其以上,或获得省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及其以上,或校教师讲课大赛一等奖,或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指导教师。上述涉及到项目的均应为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三、评选组织与评选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十佳”教师评选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十佳”教师评选的领导工作。评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本次“十佳”教师的评选组织工作。各教学单位成立推荐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审核推荐工作。各单位所推荐的候选人应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教师和学生意见。
(二)推荐评选的程序
1.教师自愿申报。申报者须填写“十佳”教师推荐表。
2.各教学单位推荐领导小组参照评选条件推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长期在教学一线工作的教师。
3.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候选人评选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4.评选领导小组在听取各教学单位和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的基础上,依据评选条件投票评选出我校第五届“十佳”教师,公示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报校党委批准。
四、表彰与奖励
评选出来的第五届“十佳”教师在学校第七次教学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五、其他
1.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积极申报,每个教学单位最多推荐2名,其中至少一名40岁以下青年教师,(1973年10月30日后出生)。2013年11月7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2.兼职教师由其所在教研室的学院负责审核推荐。
3.评选条件中的7个学期指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
4.教研论文、教学成果、著作(教材)的发表(获奖、出版)时间为2010年1月1日-2013年10月30日。
5.已荣获“十佳”教师荣誉称号者不再参评。
6.评审过程中如遇校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及其亲属申报的情况,实行亲属回避原则。
附件:
1.安博电子官方网站第五届“十佳”教师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安博电子官方网站第五届“十佳”教师推荐表
安博电子官方网站
2013年10月28日
附件1:
安博电子官方网站
第五届“十佳”教师评选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清连
副组长:王文鹏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汉军 马海燕 牛立元 王三虎 王自良 史保金 刘会超
刘明久 孙俊良 闫秀敏 何二毛 宋飞琼 张彦军 张裕平
张新词 李建芹 苏建修 陈锡岭 周建设 周 萍 胡建和
姚 刚 赵 颖 赵一鹏 赵明富 郭运瑞 梅宪宾 傅 宇
雷 鹏 翟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