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2005〕10号)相关规定,做好本学年学生教材费结算及下学年教材费预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4-2015学年教材费结算
1.教材费结算对象
本次教材费结算对象为已购买教材,且未结算教材费的2011级、2012级、2013级、2014级学生,不包括2015届毕业生。
2.教材费结算程序
(1)
5
月
27
日下午
5
点
之前,请以学院为单位到教材科领取教材明细及教材结算表。经本人核对无误后,在结算表上签字并填写本人卡号(邮政银行卡)。有误者由学生本人到教材科核对。
(2)
6
月
2
日下午
5
点
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的结算表及电子版(含卡号)交我校财务处.其中需要补交教材费的以班级为单位到财务处缴纳。
二、2015-2016学年教材费预交
1.2013、2014级学生预交教材费600元,2016届毕业生(2011级对口,2012级,2014级专升本)预交400元。预交的教材费随我校财务处2015-2016学年学费一起代扣。
2.2015-2016学年学校教材发放将按照2014-2015学年学校发书名单发书, 2014-2015学年没在发书名单的同学,如果2015-2016学年愿意从学校购买教材,请在6月2日前报教材科。
三、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1.2014-2015学年教材费按学校招标价据实结算。《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无折扣,其余教材折扣74.1%。
2.教材费结算关系到同学们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务必认真组织实施,请各位同学仔细核对教材明细,并确保所填卡号无误。
教材科联系电话:0373-3040437
财务处联系电话:0373-3044160
教务处
2015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