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组织大学生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科技处、校团委、学生处、研究生处等部门相关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学校成立专家委员会,聘请校内外相关行业专家,负责参赛项目校级评审推荐。聘请创业导师和专家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辅导团队参赛工作。
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由院长或书记亲自负责。各学院发掘人才,组建参赛团队,指派有经验和责任心的教师任团队指导老师,指导团队参赛工作。
二、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团队负责人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日程安排
(一)宣传动员(6月26日—7月1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动员组织参加各级创新创业大赛作为深化本单位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安排专人负责,采取多种渠道和方式,认真做好大赛宣传动员工作。要动员广大学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竞赛规程,积极报名。
(二)项目申报(7月2日—7月10日)
各教学学院至少推荐2项符合条件的项目参赛,其中创意组和实践组至少各1项。可跨学院组织1-2项参赛。各单位在7月10日下午5:00之前将项目计划书(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项目汇总表和PPT电子版报至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373—3693390,联系人:宋亚辉,Email:hnkjxyzj@126.com)。
1.项目计划书申报。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实践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2.项目PPT展示。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
(三)学校评选(7月11日—7月15日)
各单位申报项目按照汇总表的顺序,逐个项目进行展示及答辩。首先,项目负责人进行PPT展示介绍,要求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时间不超过3分钟;各位专家进行提问,项目团队进行答辩(限时3-5分钟);最后各位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提出改进意见,择优推荐省级参赛项目。
(四)上报省级复赛名单(7月20日前)
评选出的参赛项目团队成员应根据专家改进意见,对项目进行完善修改,也可对团队成员进行适当调整。学校将根据教育厅工作安排上报参赛项目。各参赛团队同时在7月20日之前完成全国大赛网站的报名工作。
(五)组织参加省级复赛(按省教育厅工作安排进行)
学校将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组织各团队参加省级复赛。
入选省级复赛项目的差旅费等费用由办公室协调解决。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本次大赛规格高、时间紧,各学院、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大赛的各项工作,为参赛学生创造条件,确保本次大赛的顺利开展。
2.大力宣传。各学院、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大赛有关精神,让学生深入了解大赛的重要意义,动员学生积极参与,推动学生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成果转化,激发广大学生投身创业实践的热情,在校内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附件1:安博电子官方网站“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附件3:河南科进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
附件4:安博电子官方网站“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
教务处 招生就业处
2015年7月2日
附件1:
安博电子官方网站“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清连
副组长:刘兴友 杨松璋(常务)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自良 孙俊良 何二毛 郭 立 郭运瑞 翟居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办公室主任:何二毛(兼)
办公室副主任:赵新亮 李刚
附件2:
教高函〔2015〕4号
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定于2015年5月至10月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吉林大学承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和吉林省省长蒋超良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大赛组委会邀请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各省(区、市)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初赛和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六、比赛方式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基础上,按照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进入全国决赛。全国共产生300个团队入围全国总决赛,其中创意组100个团队,实践组200个团队。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团队总数不超过3个。
七、大赛奖励
大赛设金奖30个、银奖70个、铜奖200个,奖励获奖项目。同时,设置集体奖,按照高校获奖情况奖励前20名;设置优秀组织奖,按照省级竞赛组织和获奖情况奖励8名。
八、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6-7月)。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通过大赛移动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众帐号)。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8日至7月31日。
2.初赛复赛(7-9月)。初赛复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高校、各省(区、市)自行决定。各高校对本校报名的项目组织初赛,遴选参加省级复赛的项目。各省(区、市)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
3.全国总决赛(10月)。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决赛项目进行第一轮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00个项目进行下一轮现场决赛。举行现场决赛开幕仪式,决出金、银奖。举办大赛颁奖典礼。
九、评审规则
请6月10日后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查询。
各地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做好省级比赛和项目推荐工作。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同时,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
大赛有关事宜,可与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及吉林大学联系。
1.大赛工作QQ群为:460798492,请每个参赛省(区、市)指定两名工作人员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2.大赛组委会联系人: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黄 晶
联系电话:(010)66092081,传真:(010)66097332
电子邮箱:huangjing@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
吉林大学团委 代 磊
联系电话:(0431)85166554,传真:(0431)85159217
电子邮箱:dailei@jlu.edu.cn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理工处 李 灿
联系电话:(010)66096262,传真:(010)66096949
电子邮箱:lican@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
教育部
2015年5月21日
附件3:
申请编号:
安博电子官方网站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项目设计书
项目名称:
负 责 人:
就读(毕业)单位: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安博电子官方网站“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领导小组
填 写 说 明
1.封面上“申请编号”一栏由组委会编档、填写;
2.项目名称力求简洁、明确,每个项目限报一名负责人;
3.请逐项认真填写;
4.参赛项目内容需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技术专利、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证、项目鉴定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5.其他附件材料包括:项目计划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6.此表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7.请将撰写完成后的申请表按规定时间提交。
一、安博电子官方网站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项 目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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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别 |
创意组 □ 实践组□ |
类 别 |
“互联网+”传统产业□ “互联网+”新业态□ |
“互联网+”公共服务□ “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 |
项目曾获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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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获资助(投资)金额 |
元 |
项目简要描述(限5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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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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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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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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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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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电话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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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和成员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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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计划书
1、创意组根据团队商讨的思路撰写项目计划书;实践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规划、风险控制等内容。(可加页) |
2、项目的作用和价值 |
四、签字和盖章页:
项目负责人 |
参赛承诺:我承诺本团队对提交的作品及所涉及产品/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学术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指导教师推荐意见 |
指导老师(签字) 年 月 日 |
学院评审意见 |
负责人(签字及盖章) 年 月 日 |
领 导 小 组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及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