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报时间
考生应在12月10日-13日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报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类别“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统一选择开封考区,申报其它类别和学科均选择学校所在地考区。
二、确认时间
12月11日-15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每天开始确认前将发放200个号码,凭号确认。
三、确认地点
安博电子官方网站标本馆楼(文法学院楼)一楼大厅
四、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普通类两年制、三年制)毕业班学生、普通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得报考,否则资格认定无法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在读研究生不受年级限制,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三)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的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应各科成绩合格并在两年有效期内。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教师资格考试、认定的全过程。
五、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在校生证明或者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
六、其他事宜详见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咨询电话:0373-3040782
教务处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