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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和推荐安博电子官方网站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的

通知

2018年01月10日 15:33  (点击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教高司函〔2017〕6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8〕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的遴选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色示范课堂”主要内容

以哲学、新闻传播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历史学等为重点,建设覆盖所有哲学社会科学本科专业类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色示范课堂”。

二、“特色示范课堂”建设要求

“特色示范课堂”要体现我校自身特色和专业优势,并尽可能覆盖哲学社会科学较多专业类,主讲教师一般要具有较高职称,或参加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等建设,讲授该课程三年及其以上。同时要能够反映以下几点:

1.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专业核心课程为主,授课时长为1学时。

2.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结合专业要求和课程特点,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课堂讲授。

3.政治导向正确,理论观点鲜明,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确保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知识性和规范性。

4.逻辑严谨清晰,内容丰富详实,语言生动准确,形式方法多样,注重师生互动、案例教学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

5.主讲教师理想信念坚定,理论知识扎实;严守教学纪律,严把教学质量;教学能力强,教学评价好。

6.学院党委“谁建设、谁负责”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特色示范课堂”审查工作“审什么”“怎么审”明确细致有效。

三、名额分配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文法学院每个学院最多推荐2门。学校组织遴选后,推选2门上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四、报送材料

各相关学院要对照文件,认真总结建设阶段性进展报告并填写“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和“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

(1)阶段性进展报告。报告要包括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工作的总体落实情况、特色做法、典型案例和主要成效等,形成本单位建设工作阶段性进展报告。报告不超过2500字。

(2)推荐材料。“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和 “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附件)。

五、报送时间和地点

1.所有材料各1份于2018年1月14日下午17:00点前报教学质量管理科。

2.地点:教学质量管理科(行政楼408室)。

3.联系人:张玮 联系电话:3040213 13837314898。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的函》

2.《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教师“特色示范课堂”建设工作的通知  

3.“特色示范课堂”推荐汇总表

4.“特色示范课堂”建设情况表

教务处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