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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博电子官方网站关于组织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2019年06月13日 19:31  (点击次数: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387号)精神,现组织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鉴定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2017〕1039号)确定的项目为准,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

二、鉴定结项条件

(一)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项目报告,一般为两万字左右。

(二)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重视改革创新,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有高水平教学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三)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四)鉴定结项项目除以上条件外,在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

1.项目成果在2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有教学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标志性成果须在此标准上提高等级和数量。

三、材料报送及工作要求

各项目组应于6月25日前将项目鉴定相关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管理科,同时提交电子版。报送的相关材料有:

(一)《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一式十份,中缝装订,见附件2)、反映该成果并经查新的总结报告(含电子版,需有封面、目录、正文等,并附国家科技部门认可的查新机构的查新证明)以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二)《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一份(见附件3)。

(三)其他成果证明材料须编写目录和页码,可附后与总结报告一起装订。每个项目材料单独装袋,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四)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要求8分钟以内的ppt汇报,具体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所有鉴定的项目需同时在网上填报,填报时间为:7月13-17日。填报网址:http://jxgc.open.ha.cn/,具体填报待学校组织鉴定后统一安排。

(六)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需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见附件4),并于6月18前提交教研科。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387号)

2.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

3.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

4.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

5. 2017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名单

教务处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