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依据《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等法律和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现将我校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2.相应各科成绩合格并在两年有效期内。
3.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4月16日—19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报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类别“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统一选择开封考区,
三、现场确认
1.时间:4月17日—2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0号教学楼0合二教室。
3.需携带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材料原件;
(2)在籍学习证明(附件1),证明材料填写完后打印,不得缺项或漏填,注意学历必须勾选,在0号教学楼0合二教室审查盖章;
4.在开封市报考“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
(1)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材料原件;
(2)在籍学习证明(附件1),证明材料填写完后打印,不得缺项或漏填,注意学历必须勾选,在0号教学楼0合二教室审查盖章;
5.港澳台居民
(1)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网上缴费
现场确认通过后,考生须在4月21日24:00前完成网上付费。未经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报名考试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13日起(准考证打印后勿折,并保持纸面整洁)。
五、参加面试
全省面试时间为:5月18日-19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1)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小学全科考生不再答辩,自己从体、音、美科目中任选一项现场进行才艺展示,器材自备。时间5分钟。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六、成绩公布
面试结果可于6月11日登陆教育部考试中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引入“互联网+证书管理”模式,不再统一发放纸质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考生直接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打印PDF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部门使用。
七、注意事项
(1)考生笔试过程中户籍信息变更的,由考生联系相应招办处理。笔试后户籍信息变更的,可凭户籍信息变更证明参加面试,认定后再变更信息。个人信息填报错误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2)选错考区的,考生可取消报名重新选择考区。
(3)考生在4月21日24:00前完成网上付费。
(4)信息确认表照片无法显示的,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在准考证上粘贴照片,到新乡市教育局二楼市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盖章,否则无法参加面试。
(5)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3: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附件1:在籍学习证明 (模板)
2019年4月15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