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2018]29号)、《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文件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19]1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目的
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专项),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
二、核准和补录对象
全体在籍本、专科学生(含保留学籍、休学)。
三、核准和补录内容
请各教学学院组织学生认真核准学信网数据信息,并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本人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对所有学生(含休学、保留学籍)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将通知精神传达到位,核准并填写《学生基本信息补充登记表》。并于2019年3月1日前认真填写完成补录工作。
核准项:学号,学生姓名,学生身份证件类型,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学生是否在职,入学日期,学籍状态。
补录项:父母或监护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做好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事关学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组织学生认真核准并填报《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信息表》,确保数据信息采集质量。请各二级学院于2019年3月1日前以本学院为单位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并加盖本院公章)。采集完整的信息表纸质版,需经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相关人员应注意确保数据信息安全。
附件:《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
教务处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