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766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全面开展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建设,并择优推荐基层教学组织参与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和推荐方法
(一)合格达标评定
合格达标的基层教学组织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进行检查审核,确定合格达标基层教学组织后报教务处,学校评定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各教学单位要根据基层教学组织合格建设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达标建设,在通过学校验收的基础上接受省教育厅每年抽取20%的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复核验收。
(二)优秀推荐
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由各基层教学组织申报,各单位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试行)》审核推荐至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后按规定程序推荐至教育厅。每个教学单位推荐推荐不超过1个,须是学校正式批准的教研室、实验室(中心)或下设有专业的教学系、部,2017年推荐的河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不再参与申报,本次学校推荐省级优秀教学基层组织名额为5个。
三、认定和推荐标准
(一)执行标准。我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合格评定和优秀推荐标准原则上执行《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和《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认定标准》(见附件)。在省定的基本建设标准和认定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对专业类、课程类、实践类等不同类别基层教学组织的具体指标权重及量化数值进行微调。专业类基层教学组织执行省定的建设或认定标准;课程类基层教学组织:将省定标准中“专业建设”指标分值加总到“课程教材建设”指标分值。总分为“20分”,其他不变;实践类基层教学组织:将省定标准中“专业建设”指标分值加总到“实践教学”指标分值,总分为“20分”,其他不变。
(二)分值要求。按照合格建设标准,分值达到100分,经专家评议,方可评定为合格达标;按照优秀认定标准,分值达到100分,方可推荐参与省级优秀审核认定。
三、材料提交提交
各单位须于2018年9月27日前将以下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办公室:《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汇总表》及推荐的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佐证材料(含课程、项目、奖励、成果、教材等成果复印件),其中,推荐表一式5份,汇总表和佐证材料一式1份,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及相关附件
教务处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