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1〕16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年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在册在岗人员中,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
二、推荐数量
推荐指标1人。
三、推荐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于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管理业绩突出,所在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单位领导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年龄在55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近5年来,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近5年来,在CN学术期刊、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或主持、参与(排名前3位)完成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
四、推荐程序
符合推荐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向人事处提交有关材料;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议推荐;公示无异议,报经学校研究后上报教育厅。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2.《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申报审批表》(附件1)一式2份。填写表格时,可根据填写内容多少对表格做适当调整,但不得增加或删减填写栏目。
3.《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审简表》(附件2)一式2份,使用A3纸张,正反双面打印。
4.推荐人选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推荐人选2016年(含)以来获奖荣誉证书、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取得突出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3),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查阅。
5.推荐人选2016年(含)以来的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CN学术期刊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1套;在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的教育管理类文章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4),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查阅。
6.推荐人选2016年(含)以来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的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业绩材料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5),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查阅。
(二)时间安排
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21年6月23日下午6点,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送地点
行政楼601房间
联系人:张兆沛张向乐 张峰联系电话:3040578
人事处
2021年6月15日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申报审批表
2.河南省教育厅2021年优秀教育人才评审简表
3.证书复印件清单
4.论文著作复印件清单
5.科研项目获奖证书复印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