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了进一步调动一线教师工作积极性,培养锻炼一支业务能力强又懂管理的业务干部队伍,拟对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研究室主任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1.本次调整仅对现有系主任和教研室、实验室、研究室主任(含副主任)进行调整,不涉及机构与岗位调整。
2.系主任因升迁、攻读学位、调离、辞职、退休等原因离开岗位,不再任命新的系主任,系建制自动撤销。
二、调整依据
本次人员调整任职条件与聘任程序严格按照《教研室、实验室、研究室主任任职办法(修订)》(校发字〔2019〕143号)(附件1)执行。
三、调整程序
1.请各单位按照条件认真组织遴选推荐,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于9月30日前将推荐结果报送人事处。
2.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实验管理中心对各单位遴选推荐结果提出调整意见,报送学校研究批准。
3.学校下文聘任。
四、工作要求
1.拟任人员填写系、教研室、实验室、研究室主任任免审批表(附件2)。
2.单位填写系、教研室、实验室、研究室主任调整汇总表(附件3)。
3.上述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hnkjxyrsk@163.com。
附件1:教研室、实验室、研究室主任任职办法(修订)(校发字〔2019〕143号)
附件2:系、教研室、实验室、研究室主任任免审批表
附件3:系、教研室、实验室、研究室主任调整汇总表
人事处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