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函〔2020〕37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
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面向在豫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从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中推荐人选,特别优秀的可不受此限制。已获得“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再推荐。
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2人。
二、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有关规定执行。
党政管理、教辅人员按照专业隶属关系从二级学院进行申报。同等条件下,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优先推荐。
三、推荐程序
符合条件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资格进行初审,并按照要求向人事处推荐人选。人事处在对申报人员资格复审的基础上,组织专家推荐评审,公示无异议,报学校研究通过后由人事处将纸质材料上报省教育厅。电子数据材料须由学校研究确定的推荐候选人自行登录“河南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管理系统”http://expert.hnzjgl.gov.cn/login,根据系统提示要求,注册个人信息,在线填写相关信息并报送电子材料。
省教育厅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核,组织专家推荐评审,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评审评委会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政府批准。
四、报送材料
校内推荐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所在单位推荐报告。
2.申报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人员业绩一览表(附件2)一式两份,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电子稿发至邮箱(histrenshichu@163.com)。
3.支撑材料一套。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学位证书复印件;业绩一览表中所列科研项目、获奖、专利情况原件、复印件;代表性论文的全文、收录分区证明原件复印件等。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推荐工作,务必将通知精神传达到相关人员,精心组织,按要求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对推荐人选的科研水平、学术道德和政治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核,认真负责地推荐候选人。
上述材料须9月9日上午12点前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601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王俭敏张 峰
联系电话:0373-3040578
2020年9月4日
附件: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0]171号)
2.《关于做好2020年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函〔2020〕378号)
3.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业绩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