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有关人员:
根据新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告》,现将我校退役安置士兵社保断缴补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缴对象
2019年1月21日前政府安置我校工作的退役士兵,且存在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人员。
二、材料清单
(一)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治审查表等入伍证明材料(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二)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的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退出现役安置表(介绍信)复印件。
(五)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三、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高度重视,通知到所属人员,符合条件需要办理人员于2019年12月25日前将材料提交人事处劳资科,逾期不再集中办理。
(二)咨询电话。
市军转联席办:2029925 7115712;
人事处劳资科:3040109
人事处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