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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公安智库”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年05月16日 11:21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按照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公安机关“公安智库”专家人选的通知》(新政办〔2017〕189号)要求,现将“公安智库”专家人选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对象

在公安工作、社会管理相关的各行业领域中为新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创造良好经济和社会价值,在专业技术领域起关键作用的拔尖人才;曾与公安机关课题合作、项目研发并获上级机构评奖或认可的优秀人才;与公安机关各警种、相关专业有业务联系的特殊人才、民间奇才。

二、推荐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年龄在65周岁以下(195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近五年来(2011年以来)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推荐:

1、获得过国家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

2、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或社会科学一、二、三等奖项(含);

3、获得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社会科学一等奖、两项以上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以上社会科学二等奖;

4、工程技术领域,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解决关键技术难题,作出突出贡献,或在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业绩突出,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5、企业经营管理领域,单位连续三年经济效益名列全市同行业前列,有独到创新管理办法,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指导意义;

6、教育领域,在教学、教研及管理工作中,专业造诣深,在市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作出突出贡献;

7、卫生领域,医疗技术有较大创新,作出突出贡献,或医德高尚,医术精湛,同行和社会公认;

8、文化、艺术、新闻、出版、体育等领域,专业水平领先,作出突出贡献的记者、编辑、主持人、出版人才、文学艺术人才、运动员和教练员等;

9、其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业内公认的特殊优秀人才。

三、材料报送

1、《新乡市公安局“公安智库”专家申报登记表》打印一式三份(须粘贴照片);见附件1。

2、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一套;

3、有关奖励证书和鉴定证书复印件一套;

4、有关著作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论文封面、目录、论文全文证明复印件一套。

报送时间:2017年5月22日上午12点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送地点:人事处行政楼602房间

联系人: 王魁

联系电话:3040777

附件:

1.新乡市公安局“公安智库”专家申报登记表

2.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公安机关“公安智库”专家人选的通知》(新政办〔2017〕189号)

人事处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