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外国专家局《关于2016年度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外专﹝2016﹞8号)和《关于支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的要求》(豫外专﹝2013﹞1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7、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资助对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科研等一线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以拟出国时间为准)。
3.外语能力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BFT考试高级水平或具备同等外语水平;曾在国外连续独立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优秀专家,省管优秀专家,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级、省辖市(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优先选拔。
5.国(境)外培训研修单位应为国际知名且专业对口的高等院校、大型企业或专业机构。
三、申报程序
1.个人联系、取得邀请。凡符合选派条件的人员,请结合自己的研修计划,自行联系国(境)外研修单位,达成协议并取得邀请函。
2.填写申请、提交材料。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申请表》一式3份;
(2)申请书两册,包含申请表,国(境)外研修机构负责人出具的邀请函、培训日程,本人简历,身份证明,外语水平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科研奖励和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于5月1日前报至人事处。
3.学校推荐、确定人选。人事处按照指定名额(年度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后,报至省外专局,省外专局组织评审,确定资助人选。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霞 张兆沛
联系电话:3040109 3040342
附件:《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申请表》
人事处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