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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5、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5年09月16日 15:49  (点击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意见》(豫政〔2015〕41号)文件精神,牢固确立教学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我校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名师,发挥其在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

    一、评选范围

    学校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已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我校2015年省级教学名师表彰名额为2名。根据省财政教育经费预算新办法,2016年度教学名师项目今年一并评出,人员获奖经费随年度拨付。我校2016年省级教学名师表彰名额为2名。

    三、评选条件

    (一)候选人主讲课程须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

    (二)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本科教学经历;受聘教授职务;近3学年(2012—2014学年),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不少于96学时/学年(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三)其他条件依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本科院校)》(附件1)。

    四、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教学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择优推荐上报。

    (二)教学名师奖评审推荐过程要坚持标准,宁缺毋滥,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教学名师奖”。

    (三)2015、2016年度教学名师奖评选采用网络评审和会议终审的方式进行,请各单位推荐教学名师网评专家,范围限定在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的现任在岗教师(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推荐时,须一并提交候选人10-2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格式,不大于1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二)学生评价环节,各单位须组织学生对推荐候选人现场教学录像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价,评价情况一并上报。

   (三)因教育厅要求时间紧,请各单位于9月17日下午5点前将现场教学录像和以下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一份报送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2.2015、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3.2015、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4.2015、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

    5 .2015、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

 

    联系人:张翼    王魁

    联系电话:3040777

    地址:行政楼六楼600房间

 

附件:

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

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3.2015、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

4.2015、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

5.2015、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学生评价汇总表

6.2015、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

 

人事 处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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