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外出进修和企业实践是提升教师教学研究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实施师资队伍“两手抓”的重要内容。为做好2016-2017学年教师外出进修和企业实践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各学院要根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教师外出进修、企业实践、网络培训、攻读学位等活动。对外出进修人员和企业实践人员要加强管理、考核,及时了解教师进修、实践情况。
2.教师脱产进修学习原则上需来校工作3年以上,申请进修专业和本人从事专业一致,符合单位发展要求。
3.教师参加企业实践,一般从实践技能要求比较高的应用型专业选派,优先考虑40周岁及以下、讲师及以下、参加工作以来不具备6个月及以上企业实践经历的教师。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根据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外出进修或企业实践申请,填写《安博电子官方网站教师进修学习申请表》、《安博电子官方网站教师企业实践申请表》(见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所选进修单位应是高水平大学或研究院所,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所选企业一般应是规模较大、资质较高、在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
2.学院申报。各学院根据个人申请,结合学院情况和工作需要,申报下一学年参加外出进修和企业实践的人员名单和每个人企业实践的具体计划。参加企业实践的人员、时间及内容,须在学院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3.学校审批。人事处对各学院申报的外出进修计划和企业实践计划进行汇总、审核、上报审批。
4.手续办理。外出进修人员要与学校签订进修协议,各学院要与实践单位签订协议。
三、报送时间
各学院于4月10日前将本单位外出进修计划和企业实践计划及有关申请表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王魁
电 话:3040777
人事处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