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关于申报2018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7〕76号)要求,现将我校高层次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资助项目的留学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
4.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5.申报项目在国内或本地区、本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资助分优秀、启动两类申报。其中,优秀项目资助金额8~10万元,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国家、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资助金额3~5万元,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2.申报重点。围绕《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考目录》,重点资助前言基础交叉科学、新型能源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与智能制造、农业与粮食安全、资源生态环境、现代医学与前沿生物、金融安全等前沿科学和重点技术方向的留学回国人才。
三、个人申报材料
1.个人如实填写《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3份,同时将电子版发至postdoct_job@163.com。
2.留学回国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原件经学校审核后直接返还)、复印件及扫描件。在国外取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认证。相关复印件附《申请表》后装订。
四、申报程序
1.各单位要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
2.申请人请于2017年4月21日前将申报所需的材料报人事处(行政楼602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3.人事处汇总后,经学校研究后报省人社厅审批
联系人:冯霞,张兆沛,电话:0373-3040109,3040342
附件: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人事处
2017年4月13日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