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675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青年拔尖人选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范围
1.推荐名额
2016年国家层面计划遴选支持200名,河南省评审确定9名推荐对象,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名。
2.推荐范围
我校在职在编人员中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2015年9月30日以前入职)的从事自然科学领域研究的青年人才。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年龄为35周岁以下,女性37周岁以下(计算时间均截至2015年1月1日);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6.五年内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SCI文章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Ⅰ区)。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照条件,认真准备有关材料向所在学院申请。
2.单位推荐。各学院严格对照选拔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向学校推荐人选。
3.学校推荐。学校召开会议,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议推荐,提出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候选人选名单,学校研究后上报省教育厅。
四、推荐材料
1.所在学院出具的推荐报告1份;
2.《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推荐候选人选业绩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35份(1份原件,复印34份);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业绩情况一览表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安博集团复印件;SCI、EI论文附收录证明;
5.参与或主持项目的立项、结项材料;
6.业绩情况表中列举的奖励证书、专利证书复印件;
7.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上述材料3-7项,须提供原件,验后退回,所有复印件用A4纸复印,添加材料目录后简单装订。
五、报送时间
申报人员的材料由所在学院审核后,请于9月9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602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王魁
联系电话:3040777
人事处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