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新乡市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工作安排,为方便我校人事代理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审验办理,特通知如下:
一、已取得继续教育证书人员,请于9月14日前将网上打印的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自行填写培训内容及学分)交人事处602室,由人事处统一前往新乡市人才交流中心和新乡市职称科办理登记、审验工作。
二、尚未申领继续教育证书人员,请首先携带身份证、一寸免冠照片、网上打印的合格证书,自行前往新乡市人事局职称科(人民路新二街交叉口市民中心58号窗口)申领继续教育证书。然后于9月14日前将网上打印的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自行填写培训内容及学分)交人事处602室,由人事处统一办理登记、审验工作。
三、注意事项
1.分页填写2014年、2015年培训内容和学分;
2.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0373-3040342,联系人,张兆沛。
人事处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