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外出进修和企业实践是提升教师教学研究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根据我校《教师进修培训暂行办法》、《教师企业实践办法(试行)》要求,为做好2017-2018学年教师外出进修和企业实践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各学院要根据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工作的前提下,统筹安排教师外出进修、企业实践、网络培训、攻读学位等活动。对外出进修人员和企业实践人员要加强管理、考核,及时了解教师进修、实践情况。
(二)教师脱产进修学习原则上需来校工作3年以上,申请进修专业和本人从事专业一致,符合单位发展要求。申报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的5%。
(三)教师参加企业实践,一般从实践技能要求比较高的应用型专业选派,优先考虑40周岁及以下、讲师及以下、参加工作以来不具备6个月及以上企业实践经历的教师。申报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专任教师总数的5%。
二、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请。教师根据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提出外出进修或企业实践申请,填写《安博电子官方网站教师进修学习申请表》、《安博电子官方网站教师企业实践申请表》(见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所选进修单位应是高水平大学或研究院所,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所选企业一般应是规模较大、资质较高、在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
(二)学院申报。各学院根据个人申请,结合学院情况和工作需要,申报下一学年参加外出进修和企业实践的人员名单和每个人企业实践的具体计划。参加外出进修和企业实践的人员、时间及内容,须在学院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
(三)学校审批。人事处对各学院申报的外出进修计划和企业实践计划进行汇总、审核、上报审批。
三、签订协议
所在学院要与外出进修人员签订进修学习协议,与参加企业实践人员和实践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协议将作为考核和经费报销的重要依据。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内容
1.所在学院出具的教师外出进修(企业实践)计划报告一份
2.外出进修(企业实践)一览表一份
3.申报人员的教师进修学习申请表(2017版)一份
4.申报人员的教师企业实践申请表一份
5.申报人员的进修协议一份
6.申报人员的企业实践协议一份
以上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
(二)报送时间:
各学院于6月20日前将本单位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联系人:王魁
电话:3040777
附件:
1.教师外出进修(企业实践)计划报告
2.外出进修(企业实践)一览表
3.教师进修学习申请表(2017版)
4.教师企业实践申请表
5.进修协议(模板)
6.企业实践协议(模板)
人 事 处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