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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2017年02月23日 15:01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关于开展2017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7〕18号)要求,现将我校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及资助额度

本次申报坚持突出重点、优先支持的原则,围绕《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参考目录》,重点资助前沿基础交叉科学、新型能源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与智能制造、农业与粮食安全、资源生态环境、现代医学与前沿生物、信息和金融安全等前沿科学和重点技术方向的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

二、申请人员条件

申请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在海外(国外、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3.有2年以上在国外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从事工程技术、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经历,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或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显著成绩,或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

4.国家急需并能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

5.新近回国工作;

6.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7.已获得其它资助的不重复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办法

各单位要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请于2017年2月27日前将申报下列材料报送人事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1.《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一式2份,提交电子版(1寸标准照,分辨率295*413,小于20KB)。

2.申请人须提供海外学位学历证明材料及扫描件。

联系人:冯霞 0371-3040109 张兆沛 3040342

附件: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doc

人事处    

2017年2月19日

  • 附件【附表.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