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名师,发挥其在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485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以下简称“省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已获得省级教学名师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评选名额
河南省教育厅分配我校名额为1名。
三、申报条件
省教学名师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0-201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非现任校级领导。
3、候选人主讲课程须为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
4、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三,省级教学成果奖为主持人)。
四、申报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经所在单位研究审查同意后,向人事处提出申请。
2.学校将按照教育厅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并将结果公示后向教育厅推荐候选人。
五、报送材料要求
1、各单位须在6月21日下午5点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602房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书面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证明(一式2份,见附件2),二级学院党委对候选人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
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录像采用mp4格式,不大于100MB)、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使用U盘报送。
2、 联系电话:3040777
联系人:王魁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遴选指标体系
2.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人事处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