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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年04月18日 11:36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按照《新乡市信息化和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专家的通知》(新信组办〔2018〕2号)要求,现就做好征集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征集对象为全省范围内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大型企事业单位、服务平台、双创载体、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行政机关中从事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宏观政策研究、技术研发、支撑服务相关工作的专家。主要涉及管理体系咨询与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智能制造、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AR/VR、电子通信工程、工业自动化控制、传感器及检测技术、工业软件、工业机器人、工业网络、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系统集成与部署、电子商务、机械设计制造技术、软件与数据库技术、信息系统架构技术等领域。

二、专家权责

(一)参与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相关规划、政策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为全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我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有关试点示范企业、项目、平台的评审与评估。

(三)专家在履行职责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评审要求,保持公正、公平,如有利害关系应及时主动申请回避。有下列情况,准予退出专家库或予以除名:本人申请退出的,身体条件不能胜任的,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履职不当造成工作重大过失的,其他不适宜担任专家的情形。

三、申报条件

(一)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具有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相关知识、技术、管理水平和实践经验,在相关行业领域工作3年以上。

(三)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本学科、本领域国内外科研发展动态,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影响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四)企业实践型专家,须为企业分管战略规划、信息化、生产的副总经理以上或首席信息官、首席数据官等中高层领导;平台服务类实践型专家,须经国家、省认定的负责平台运营管理的中高层领导;相关行业协会,须为本机构负责人。

(五)年龄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适当放宽)。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专家认真填写《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专家登记表》》(一式三份)、《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提交身份证、职称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料复印件(一式三份)。上述材料于4月19日下午五点前报人事处。电子版发送人事处邮箱。

联 系 人:张翼 王魁

联系电话:3040777

电子邮箱:histrenshichu#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换成@)

附件:

1.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专家登记表

    2.河南省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专家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