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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7年10月31日 09:50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职称改革政策和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报名(111--116日)

1.成立基层推荐小组(111--113日)。各教学学院成立基层推荐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推荐工作;在党校成立基层推荐小组,负责非教学学院人文社科类学科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的推荐工作;在实验中心成立基层推荐小组,负责非教学学院自然科学类学科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的推荐工作;在学生处成立基层推荐小组,负责思想政治辅导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的推荐工作。新科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人员依据申报学科分别纳入到党校和实验中心评议推荐小组。社会系列评议推荐组设在相关单位。推荐小组由单位负责同志和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高、公正无私、学术水平较高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组长和职称专员名单需报送人事处备案。

各基层推荐小组应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本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层推荐规则和量化积分办法,报人事处备案。

2.个人申报(112--116日)。申报人按申报系列、类别和从事专业向相应基层推荐小组递交《晋职申请表》、资格审查原件、符合评审条件的业绩材料原件(含检索、收录证明),申报直接推荐人员还需提交符合直推条件的业绩材料原件。

各基层推荐小组应对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办[2017]12号)中的申报条件和评审条件,对照《安博电子官方网站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办法(试行)》(校发字[2017]121号)中的直接推荐条件,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初审,将符合参评条件(须同时具备申报资格和评审条件)人员名单按系列、类别、级别分别填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统一用A4打印),将《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晋职申请表》一式两份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报送人事处复审。

第二阶段:资格审查、核拨指标(117--1113日)

学校成立由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负责人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复审,确定直接推荐指标数;根据各基层推荐小组符合参评条件人数与指标核拨办法,确定审核类推荐和竞争性推荐指标数。

第三阶段:推荐评审(1114日—1210日)

1.基层评议推荐(1114--1122日)。各基层推荐小组要根据经学校审核备案的基层推荐规则和量化积分办法,依据学校核准的指标数,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推荐,推荐结果经公示后,向学校报送参加审核推荐和竞争性推荐人员名单。

2.参加评审人员报送参评材料(1123--1124日)。参评材料包括《评审简表》、《评审表》、业绩材料等,所有参评材料应按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3.材料展示、论文外审(1125--1130日)。公开展示申报人员提交的各种材料,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申报教授职称人员,每人提交2篇代表性论文,由人事处统一组织论文外审。

4.组织评审、推荐(121日—1210日)。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审。

对非教师系列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学校单独组织推荐委员会,按照不高于教师系列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通过比例的原则核拨指标。如果指标少于1,则不再单独组织推荐,与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合并进行。

第四阶段:结果报备(1211日—1230

学校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后,上报省职改办备案。

二、提交材料要求

1. 由申报人和各基层推荐小组组长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2.经所在单位及教务处、科技处签署意见,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申报版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一式35份,同时提交同内容电子文档。

职称申报软件可在河南职称网上下载最新版,其中主管单位填写“河南省教育厅”,代码为“19018,单位名称填写“安博电子官方网站”,代码为“19018008”;申报评委会选择“安博电子官方网站教师高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申报专业”应从信息系统提供的专业中选择,“现从事专业”可结合申报人实际工作手工录入申报专业相关的子专业,如“申报专业”选择“地质”,“现从事专业”可手工录入“地质勘探”。

3.《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评审表》经所在单位及教务处、科技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随申报评审材料一起报送人事处。

4.申报人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非普通高校学历)复印件(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须在有效期内)。

5.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资格(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务者必须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 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原件、检索页原件、收录证明原件, 正式出版的著作、教材原件、著作编写字数证明(不能证明本人所编写字数的,需由出版社出具字数证明)。论文要求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在封面注明),其中申报副高级职务指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指定2篇;正高级职务论文外审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申报中级职务的指定1篇,并附两名专家鉴定意见。

7.任现职以来的科研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

8. 任现职以来校级及其以上各种荣誉证书原件(校级荣誉的界定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校级荣誉称号及其表彰奖励工作规范化管理的通知》(院党字【201036号)执行)。

9. 申报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每人提交1章教案(复印件需加盖教务处印章),申报实验师职务的提交1份实验报告,申报高级实验师职务的提交2份实验报告。

10. 19821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及19771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任职资格,提交硕士及其以上学位证书及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1. 各基层推荐小组提交申报正高级人员的答辩情况表。

12. 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以及其它能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三、有关政策说明

1.职称评审权限下放

2017年起,高校教师、实验技术以及科学研究、图书资料、档案、工程等系列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至高等学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独立、联合成立相应评委会或委托其他评委会组织评审。实行“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规定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按照评审程序参加评审。

2.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同步进行

由于职称评审权下放至学校,从2017年起,我校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审工作将同步进行。

3.学科设置学历、专业等申报条件问题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职改办[2017]40号)精神,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取得的时间,均可正常申报。除卫生系列所有专业、教师系列外语、体育、音乐、美术、医学等特殊专业外,不再限定申报人所学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只需申报专业与本人从事专业(岗位)一致即可。

4.关于任职年限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79月底。比如,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12630日前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12930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以此类推。

5.人事代理人员参评

新乡市不再组织人事代理人员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事代理人员参评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随在编人员同步进行。

6.课时量认定

根据省职称评审文件(豫人社办[2017]12号)要求,教学学时指课堂教学的自然学时数,包含理论课授课、实验课授课和指导本科生及研究生毕业设计的学时。各基层推荐小组及有关单位应根据省评文件规定,严格核算申报人课时量。教学工作量由教务处按课程表等进行核算;党课、团课按照课程表分别由党校、团委核算,同时需提交课程表、教案等材料;引进人员原单位课时量核算,在原单位工作期间视为满足职称评审额定工作量;经学校批准的国内外访学、交流、挂职锻炼等,视为完成评审条件规定的年均教学课时。

7.职称系列转评

涉及职称系列转评有关问题,按照《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转评的补充规定》(院发字【2011150号)执行。

四、要求

1.完善诚信承诺制度,严肃职称评审纪律。

实行个人和单位“双承诺”制,由申报人和基层推荐小组组长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上签字、盖章后和评审材料一起上报。申报个人要在《评审表》相关栏目内填写:“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职称工作纪律的通知》(豫人〔200230号)、《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豫人社职称〔201318号)进行处理。

基层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申报材料和各类证书负主要审查责任,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在评审表推荐意见栏目内填写:“承诺推荐的申报人员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由基层推荐小组组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严把材料质量,严肃执纪问责。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接收、审核申报人材料,确保评审材料的齐全规范、真实有效。材料审核要落实“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切实做到证件材料和《评审简表》、《评审表》三对照。

3.实行师德、教学一票否决制。对于师德建设过程中出现影响恶劣的事件或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教学效果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4.坚持回避制度。本人、配偶、子女及直系亲属参评时,按规定实行公务回避,不得参加当年的评委会或评议推荐组。

5.我省职称评审政策、各系列中高级评审条件、所填写各类表格、评审表填写说明、个人申报系统使用说明等资料,均可从人事处主页“政策法规”和“下载中心”处浏览和下载,也可到河南职称网浏览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