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现人员平稳过渡和政策有效衔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过渡范围
我校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职称的在职人员。
二、主要内容
对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按照原中小学教师职称与统一后职称的对应关系,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体系。
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评聘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三、基本程序
(一)统一填表。所在单位对过渡人员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并统一填写《河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表》(附件1)和《河南省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一览表》(附件2)。
(二)个人确认。教师本人对所在单位填写的《河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表》所列内容进行核对并签名。
(三)材料提交。所在单位提交人员过渡基本情况报告、《人员过渡登记表》(1份及电子版)、《人员过渡一览表》(一式1份及电子版)、过渡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聘任情况相关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工作,是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扎实做好过渡阶段的各项工作。
(二)严格审查,保证质量。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过渡人员的审查工作,对申请过渡人员的任职资格、聘任情况等相关资料认真查验核对。
(三)规范程序,把握重点。各单位要应严格按照要求,周密部署,精心安排,规范程序,稳慎实施,加强协调和沟通,妥善处理好过渡工作中的问题。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26日下午5点。
联系人:张翼 王魁
电子材料接收邮箱:histrenshichu@163.com
联系电话:0373-3040777
附件1.河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表
2.河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过渡人员一览表
人事处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