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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资助对象的通知

2017年09月27日 17:56 张兆沛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外国专家局《关于2017、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外专﹝2017﹞6号)和《关于支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的要求》(豫外专﹝2013﹞12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资助对象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工商企业等领域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以拟出国时间为准)。

3.外语能力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BFT考试高级水平或具备同等外语水平;曾在国外连续独立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

4.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急需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5.国(境)外培训研修单位应为国际知名且专业对口的高等院校、大型企业或专业机构。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凡符合本通知规定的选派范围和条件的人员,自行联系国(境)外培训研修单位,填写《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申请表》(附件1)。培训研修单位应为国际知名且专业对口的高等院校、企业或研究机构。

2.提交材料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申请表》一式3份;

(2)申请书两册,包含申请表,国(境)外研修机构负责人出具的邀请函、培训日程,本人简历,身份证明,外语水平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科研奖励和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于10月10日前报至人事处。

3.学校推荐

人事处按照指定名额(年度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后,报至省外专局,省外专局组织评审,确定资助人选。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冯霞 张兆沛

联系电话:3040109 3040342

附件:《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申请表》

人事处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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