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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9年01月07日 08:39  (点击次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18525号)精神,依据《安博电子官方网站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院党字〔2005101号),现将2018年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密切联系学校的改革发展实际,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平、群众公认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确定考核等次。通过年度考核工作,激励广大教职工锐意进取,勤奋工作,干事创业,提高工作质量效率,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考核进程安排

 

第一阶段(201914日至201918日)

 

1.各单位组织学习文件,成立考核组,按照本单位考核办法,坚持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安排考核进程。

 

2.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工勤人员考核表从人事处网站下载)。

 

第二阶段(201919日至2019112日)

 

1.个人汇报,民主测评。

 

2.各单位对被考核人做出综合评价,提出年度考核拟定等次意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将正式确定的考核等次填入年度考核登记表。

 

3.年度考核结果、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由基层党委、党总支统一报人事处,人事处汇总后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

 

第三阶段(2019113日至2019118日)

 

1.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提出的初步等次意见进行审核后报党委研究决定。

 

2.将年度考核结果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三、优秀指标分配

 

各单位优秀等次指标分配参见附件。

 

四、考核人员范围

 

1.正式在册人员(中层干部的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进行);

 

2.人事代理人员;

 

3.协议工资安置的博士配偶。

 

五、其他情况

 

1.首次就业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格次。

 

2.非首次就业,本年度调入人员(含校内单位之间调动的人员),由现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格次。

 

3.经组织批准在外脱产学习(培训)人员,由原所在单位进行考核,根据其学习(培训)表现确定格次。

 

4.当年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进行考核。

 

5.上半年批准退休人员,不进行考核;下半年批准退休的,原则上进行考核。

 

六、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接到通知后,于20191月8日前将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人事处。

 

2.各考核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安排好本单位的考核工作,做到日常工作和年度考核工作两不误。

 

 

附件12018年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2018年年度考核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优秀指标分配表

 

 

 

中共安博电子官方网站委员会

 

         

 

201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