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招聘博士条件及待遇》(校发字[2016]234号)《2017年引进博士配偶工作安置办法》(校发字[2017]42号)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分配意见如下:
一、分配原则
1.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博士配偶工作分配,根据本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结合学校各单位的工作需要及编制情况进行分配,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资源与人力资源潜能。
(1)具有硕士学历人员一般安排教学(含实验)岗或教辅部门的专业技术岗;
(2)具有本科学历人员,一般安排到二级学院的教务管理岗或管理、教辅部门的初级管理岗;
(3)专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原则上安排到工勤岗,同时考虑本人职称、工作经历及特长,做适当调整。
2.优先满足教学学院需要
教学学院用人需要包括教学、实验、教务管理用人,在全校各单位人员都紧张情况下,优先满足教学学院的人员需求,确保教学工作有序展开。
3.优先满足缺编单位用工需求
在全校管理、教辅单位人员都紧张情况下,优先满足缺编单位用人。学校即将启动新一轮的定岗定编,博士配偶安置是占编制分配,满编单位原则上不能进人(因政策变化等原因新增了大量业务急需人员除外),缺编单位进入博士配偶后相应占用本单位编制。
4.双向选择
用人单位和博士配偶实行双向选择。
二、分配程序
1.公布所有待分配的博士配偶个人情况(见附件)。
2.各单位提出用人申请,包括单位缺编情况、拟用人员岗位职责和选择人员排序(一个单位最多可选3个人)。
3.博士配偶填报分配志愿,每位同志可填报最多3个岗位。
4.人事处根据双向方选择的情况,协调确定分配方案,报学校研究。
请各单位依照分配意见,于9月29日上午12点前将用人申请纸质版报送至人事科(行政楼602室),用人申请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istzhaopin#163.com(发件时将#改为@),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曹进军 刘润强
联系方式:3040342
人事处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