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安博集团 >> 通知公告 >> 人事处 >> 正文

关于科级机构调整的申报通知

2018年08月31日 16:30 刘润强 赵志永 (点击次数:

全校各单位:

2018年6月,学校印发了《关于调整部分中层机构的通知》(校党字﹝2018﹞43号),对部分中层机构进行了更名、设立、合并、撤销,并对调整后的中层机构的功能进行了重新界定。根据工作需要,拟对科级机构进行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依据调整后中层机构的职能,对所属科级机构进行优化调整。基本要求:

1.按照“责权一致、精简高效”原则,在原科级机构职数基础上,对功能相近的机构进行调整。

2.调整后的科级机构须有明确的职责和合适的名称,在职能上具有不可替代性。

3.临时性、阶段性等非日常工作,不设置独立的科级机构。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级机构调整工作,认真调研,深入论证,确保科级机构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二级学院的科级机构应经过党政联席会研究后确定。

三、各单位要如实填写《科级机构调整申报表》(见附件),并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印章后,于9月11日前将《科级机构调整情况表》送至行政楼602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istzhaopin#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换成@)。

联系人:刘润强 赵志永 联系电话:3040342。

附件:科级机构职能调整申报表

人事处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