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新乡校区名称,方便工作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新中大道以东、东明路以西校区(原称西区、东区),现规范命名为新乡校区西校区;
2.东明路以东、东环路以西校区(原称新东区),现规范命名为新乡校区东校区。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初审/石晓红 复审/孙震寰 终审/张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