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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独生子女费的通知

2018年11月07日 11:17  (点击次数:

 

 

 

凡我校持有独生子女证,且独生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教工,请于1112——16日携带独生子女证到计生办(办公楼1103房间)办理领取独生子女费的相关手续。

 

 

校长办公室  

201811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