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全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高校纪工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有关要求,按照《安博电子官方网站反腐倡廉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院党字[2014]73号)安排,结合我校《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对我校2015年度各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考核范围
全校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二、时间安排
1. 2016 年1月1日— 1 月15日各级领导班子进行自查,对2015年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认真总结,撰写述廉报告。
2.处级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与学校年度考核工作同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考核内容
(一)对处级领导班子的检查考核内容
1.落实“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1)党政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重点检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机制情况,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情况,《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任务分解、完成情况等。
(2)党政一把手履行主体职责情况。重点检查党政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情况,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情况,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手抓情况等。
(3)党政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重点检查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亲自布置、检查、落实的情况。
(4)实行责任追究。重点检查党政班子对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的开展情况
(1)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重点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党规党纪教育情况,加强党的工作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情况。
(2)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重点检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2015年整改台账落实情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情况,加强干部廉政提醒、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等情况。
(3)执行党内监督的情况。重点检查执行党内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和执行情况公开等制度情况,落实和保障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批评、建议、检举的权利情况,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等。
(4)规范权力运行情况。重点检查结合“依法治校年”活动推进依法行政、开展法制宣传和培训情况,落实决策监督(包括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三重一大”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等);落实民主监督(包括院、部、处务,财务公开等);落实重大事项监督(包括干部人事、职称评审、评先评优、经费使用等);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健全和执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等情况。
3.反腐倡廉建设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情况。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情况,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部位工作人员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师德建设、加强大学生廉洁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等情况。
(2)行风建设工作情况。深入推进阳光招生情况;规范收费情况;服务师生员工情况;健全防止不正之风长效机制情况等。
(3)治理惩处情况。党政领导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案件情况;本单位发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本单位发生严重损害师生利益的案(事)件情况。
(4)特色或创新工作情况。反腐倡廉建设特色工作或创新工作的做法与成效。
4.廉洁从政情况
党政班子及成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严格遵守党纪政纪情况;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情况;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情况等。
(二)对处级领导干部的检查考核内容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情况
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情况。
2、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情况
分管部门和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情况;分管部门和单位执行学校制度、遵守廉政规定、遵守党纪法规的情况。
3、勤政廉政情况
发挥先锋表率作用,个人品行正派高尚,正确行使手中权力的情况;个人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严格遵守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党纪政纪法纪的情况;坚持决策民主,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办事公开透明,程序合法规范,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等。
四、考核方式
(一)处级领导班子考核
1.查阅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自查报告,要求突出重点,言简意赅。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请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交至纪委办公室(行政楼711),电子版发送至jiw@hist.edu.cn。
2.述廉、民主测评与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同步进行。
(二)处级领导干部考核
按照学校年度工作考核的安排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检查考核工作在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组织,自查工作既要肯定成绩,更要查找不足。
(三)各单位自查报告要按照检查考核内容逐条对照撰写,及时发现并研究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改进工作,力求实效。
中共安博电子官方网站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