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全校各单位: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自2021年4月30日施行。为了引导广大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进一步营造学习宣传氛围,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新修订的教育法学习征文活动。现将征文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
全校各级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
二、征文主题
文章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重点体现以下方面:
1.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根本保证。
2.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教育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
3.确立并不断完善教育方针是党领导教育事业的基本经验。
4.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对教育内容具有统领作用。
5.维护教育公平是国家基本教育政策的价值导向。
6.教育法规定的其它法律内容。
三、征文要求
文章题目自拟,篇幅原则上4000字左右。要求主题鲜明,观点正确,科学严谨。文章应为原创性文章,结合实际谈教育法学习体会和感悟,要言之有物,有数据、有事例,杜绝任何不端行为。
四、报送数量
本科高校不超过8篇。学校将从提交的征文中择优推荐上报。
五、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将开展征文活动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同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教育法结合起来,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确保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2.请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认真填写《新修订的教育法学习征文汇总表》(附件),9月6日中午12点前将征文作品连同汇总表,一并报送党委宣传部(以基层党委、党总支+新教育法征文命名)。发送至宣传部邮箱。此次活动不安排现场或纸质报送。
附件:新修订的教育法学习征文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