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端正学风,弘扬先进,提高党课教育培训质量,根据《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制度(修订)》(院党字[2014]62号)要求,组织开展第四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和第十三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优秀学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学员从第四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第十三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合格学员中选出。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讲学习、讲政治、树正气,积极参加党校组织的各项思想政治宣传教育活动,关心时事政治,讲文明,团结互助、模范带头作用强。
2.刻苦学习,遵守纪律。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讨论,结业考核合格。遵守党校各项规章制度,出勤率达到100%。
3.积极参加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党校组织的各项实践活动,做到学以致用,自觉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三、评选比例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第四十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优秀学员比例不超过参加培训人数的2%,第十三期发展对象培训优秀学员比例不超过参加培训人数的5%。(具体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发挥评优评先的导向和示范作用,达到表彰先进,激励后进的目的。
2.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切实做到优中选优。
3.参评学员要认真填写《中共安博电子官方网站委员会党校优秀学员登记表》(见附件),加盖基层党委、党总支公章,于12月18日下午5点之前报党校办公室。
附件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优秀学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2:中共安博电子官方网站委员会党校优秀学员登记表
中共安博电子官方网站委员会党校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