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分党校: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工作,根据我校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和2015年党校工作计划,决定举办第十三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近期拟发展的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培训于11月23日——12月4日进行,共培训40个学时。
三、培训内容
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群众路线;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最高理想、根本宗旨;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以实际行动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等。
四、培训形式
主要采用专题讲座、分组讨论、自学等方式进行。
五、组织实施
本次培训由校党校统一安排,实行班级小组制。每个班级按院系分为若干小班,由各院系指定辅导员担任小班班主任,成立班级委员会,全面负责本班的培训工作;每个小班分为若干学习小组,由班主任指定学生骨干担任小组组长,具体负责本小组的分组讨论、考勤等。
培训结束后,由班主任根据参训学员考勤、课堂笔记、分组讨论、学习心得等情况,按百分制审定平时成绩,并将结果报校党校办公室。结业考试由校党校统一组织,按照平时成绩30%、考试成绩7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成绩合格者,由校党校统一发结业证书。
六、具体要求
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分党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做好培训动员;要指定专人负责培训工作,按要求协助校党校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本次培训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2.学员要自觉遵守党校有关规定,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申请,经班主任批准,报校党校办公室备案。
3. 党课结业考试严格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教育培训制度》(院党字[2011]38号)相关规定执行;凡在以往党课考试过程中作弊的学员,不得参加本次培训,党校办公室将认真核对名单,如有发现将严肃处理。
附件1:第十三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课程安排表
附件2:第十三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班次编排表
中共安博电子官方网站委员会党校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