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进一步发挥共产党员在学校各项事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我校教风建设与考风建设,经研究决定,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期间在全校范围开展“亮身份、做表率”党员佩戴党徽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和意义
此次“亮身份、做表率”党员佩戴党徽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党员自我管理,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进一步加强教风、考风建设,营造积极工作、努力学习、诚信考试氛围的有效载体。通过实行共产党员佩戴党徽,强化广大党员的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而带动全校师生人人创先争优,为实现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时间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期间。
三、活动参与对象
学校全体共产党员,重点是参与考试工作的教工党员和全体学生党员。
四、活动形式
(一)党委组织部为每一名共产党员配发一枚党徽。
(二)期末考试期间,参与考试工作的教工党员应按照《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佩戴党徽进行监考;学生党员应按照《安博电子官方网站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佩戴党徽进行考试。
五、活动的有关要求
(一)领导带头,示范引领。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以弛而不息、善做善成的钉子精神推动党员佩戴党徽参加考试常态化。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佩戴。
(二)精心组织,保证效果。为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针对此次活动召开动员会,使每一名共产党员充分认识到树立形象、争做表率的重要意义,并且要求党员佩戴党徽时位置明显、规范得体。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重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要进行总结,并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至党委组织部。
(三)加强督查,严格要求。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加强检查,党委组织部、学工部将组织人员进行随机抽查,全面了解活动开展和实施情况,对于思想不重视,落实不到位的,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如教工党员或学生党员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违纪现象,除按照学校的考试规定进行处理外,还要给予党纪处分。
党委组织部 学工部
2015年1月8日